在矫人数最多 再犯罪率最低 山东三大战略构建社区矫正执行体系

28.09.2016  00:04

 
  山东社区矫正机构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3.3万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人员6.5万人,再犯罪率不足0.1%,是全国在矫人数最多、再犯罪率最低的省份;在全国率先建成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全省137个县(市、区)中已有107个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

  “基层司法行政力量薄弱、政法部门之间工作配合缺少法律强制性、司法行政机关没有矫正强制权,是困扰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大瓶颈。”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近日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几年,山东通过实施标准化、科技化、多元化三大战略,初步构建了具有山东特色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打通了社区矫正最后“一公里”,为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统一标准推动标准化法治化

  不久前,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居民小张因邻居举报其吸毒被判缓刑接受社区矫正。街道办副主任郭建华和司法所所长于珊在翻阅社区矫正《司法日记》时,发现小张在举报人楼下连续守候两天两夜。两人立即找到小张,通过深入细致的劝导,化解了小张图谋报复的心思。

  “制作《司法日记》是山东省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中的一个环节。作为全国率先开展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的省份,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无论从监督管理体系、教育帮扶体系,还是从组织机构体系、综合保障体系方面,对标准化程度要求都非常高。”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马灵喜告诉记者,在执法行为方面,我们要求,全省统一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监督,全面规范交付接收、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行为,用“一把尺子”执法,避免执法随意性,提高执法公信力。

  山东省社区矫正标准化工作精细严谨:在风险评估方面,山东在全国率先构建适用前、入矫初、矫正中、解矫后四个阶段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治、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四结合”教育模式,推行分类、分段、分级、分片、分层“五分”监管教育方法,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和“出口关”。在监管措施方面,建立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相对应的监管机制,统一制定严管、普管、宽管三类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类、处遇标准,统一界定报到、走访、外出等10项监管措施。

  “社区矫正标准化这把‘尺子’,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由制度化、规范化迈向标准化、法治化,让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促进了执法理念、执法意识的养成,提高了执法能力和素质。”记者采访中,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副局长于剑凤讲出了自己的感受。

   加大投入推进科技化信息化

  “我们除了为服刑人员设置纸质档案外,还为他们设置电子档案,服刑人员从入矫、在矫到解矫,全部纳入电子档案动态管理。服刑人员全天候处于面部识别、手机定位、视频监控下,离开辖区系统立即报警,被牢牢控制在‘电子围墙’之内。”

  在青岛市黄岛区,该区司法局局长车贵正向记者介绍了他们投资数十万元研发的社区矫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而在济宁市嘉祥县,该县司法局以嘉祥司法所为试点,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年轻人居多的实际,探索建立起社区矫正微信群,搭建起信息交流、辅助监管、学习互动三个平台。信息交流平台适时向社区服刑人员发布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报到提醒、技术培训等系列通知,将微信通知和电话通知相结合,拓宽司法所信息发布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获取渠道,真正做到“日闻其声”。学习互动平台通过微信发送社区矫正法规知识、普法短剧等,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学法、守法,提高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了社区矫正监管效率。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对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在人员配备上,协调省编办发出通知,分两批次为基层社区矫正机构核增编制290名,专项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并通过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招录试点、内部调剂等形式,配齐配强基层一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指导各地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积极探索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经费标准,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上,开发运行了全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率先建成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逐步实现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数据共享。

   整合资源实现多元化

  山东省将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纳入全省整体规划,明确了资金补贴标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依托纪念馆、敬老院等建立教育基地和社区服务基地,依托医院、社会专业机构建立心理矫治基地,依托社会企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建立就业安置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依托高等院校组建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搭建教育帮扶平台。

  “社区矫正尤其是帮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群策群力。”山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处长黄向荣说,山东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将刑满释放人员的各项安置帮教政策提前适用于社区服刑人员,协调民政、人社、教育、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和就业、就学帮扶活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三位一体”的帮扶机制。

  在枣庄市薛城区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薛城区司法局局长崔家斌告诉记者,他们结合社区服刑人员个人特长,依托安置帮教基地,常年提供大棚种植、果树栽培、苗木管理、水产养殖等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增强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适应社会能力。去年,他们共提供临时性就业岗位1000多个,过渡性安置人员30余人。

  山东各地还坚持社区矫正社会化特征,全面推行“1+6”帮教模式,通过“老师管学生”“父母管子女”“妻子管丈夫”等方式,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增强教育矫正效果。另外,省司法厅还联合团省委出台意见,鼓励引导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起专兼职结合的队伍,社会志愿者已达57022人。

  “通过标准化、科技化、多元化三大战略的实施,将社区矫正工作站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大格局,鼓励和支持网格内治安、民政、社保、卫生、教育等方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多部门协作社会化,形成了协助监管的又一道防线”。王本群说。

  “制作《司法日记》是山东省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中的一个环节。作为全国率先开展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的省份,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无论从监督管理体系、教育帮扶体系,还是从组织机构体系、综合保障体系方面,对标准化程度要求都非常高。”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马灵喜告诉记者,在执法行为方面,该省要求,全省统一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监督,全面规范交付接收、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行为,用“一把尺子”执法,避免执法随意性,提高执法公信力。

  山东省社区矫正标准化工作精细严谨:在风险评估方面,山东在全国率先构建适用前、入矫初、矫正中、解矫后四个阶段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治、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四结合”教育模式,推行分类、分段、分级、分片、分层“五分”监管教育方法,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和“出口关”。在监管措施方面,建立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相对应的监管机制,统一制定严管、普管、宽管三类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类、处遇标准,统一界定报到、走访、外出等10项监管措施。

  “社区矫正标准化这把‘尺子’,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由制度化、规范化迈向标准化、法治化,让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促进了执法理念、执法意识的养成,提高了执法能力和素质。”记者采访中,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副局长于剑凤讲出了自己的感受。

   加大投入推进科技化信息化

  “我们除了为服刑人员设置纸质档案外,还为他们设置电子档案,服刑人员从入矫、在矫到解矫,全部纳入电子档案动态管理。服刑人员全天候处于面部识别、手机定位、视频监控下,离开辖区系统立即报警,被牢牢控制在‘电子围墙’之内。”

  在青岛市黄岛区,该区司法局局长车贵正向记者介绍了他们投资数十万元研发的社区矫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而在济宁市嘉祥县,该县司法局以嘉祥司法所为试点,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年轻人居多的实际,探索建立起社区矫正微信群,搭建起信息交流、辅助监管、学习互动三个平台。信息交流平台适时向社区服刑人员发布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报到提醒、技术培训等系列通知,将微信通知和电话通知相结合,拓宽司法所信息发布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获取渠道,真正做到“日闻其声”。学习互动平台通过微信发送社区矫正法规知识、普法短剧等,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学法、守法,提高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了社区矫正监管效率。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对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在人员配备上,协调省编办发出通知,分两批次为基层社区矫正机构核增编制290名,专项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并通过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招录试点、内部调剂等形式,配齐配强基层一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指导各地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积极探索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经费标准,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上,开发运行了全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率先建成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逐步实现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数据共享。

  整合资源实现多元化

  山东省将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纳入全省整体规划,明确了资金补贴标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依托纪念馆、敬老院等建立教育基地和社区服务基地,依托医院、社会专业机构建立心理矫治基地,依托社会企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建立就业安置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依托高等院校组建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搭建教育帮扶平台。

  “社区矫正尤其是帮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群策群力。”山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处长黄向荣说,山东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将刑满释放人员的各项安置帮教政策提前适用于社区服刑人员,协调民政、人社、教育、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和就业、就学帮扶活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三位一体”帮扶机制。

  在枣庄市薛城区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薛城区司法局局长崔家斌告诉记者,他们结合社区服刑人员个人特长,依托安置帮教基地,常年提供大棚种植、果树栽培、苗木管理、水产养殖等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增强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适应社会能力。去年,他们共提供临时性就业岗位1000多个,过渡性安置人员30余人。

  山东各地还坚持社区矫正社会化特征,全面推行“1+6”帮教模式,通过“老师管学生”“父母管子女”“妻子管丈夫”等方式,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增强教育矫正效果。另外,省司法厅还联合团省委出台意见,鼓励引导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起专兼职结合的队伍,社会志愿者已达57022人。

  “通过标准化、科技化、多元化三大战略的实施,将社区矫正工作站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大格局,鼓励和支持网格内治安、民政、社保、卫生、教育等方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多部门协作社会化,形成了协助监管的又一道防线”。王本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