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国副书记为人事处党支部上党课
3月27日下午,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兴国结合自己的学习心得,围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对《规定》5章25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等全文进行了逐条解读,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并就基层党的支部层面如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辅导。
王兴国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规定》的出台就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建工作责任、主体责任,从内容到问责,到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划分,包括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书记“第一责任人”等进行了明确规范。《规定》还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相较之前从严治党的“重过程、轻结果”更具可操作性。《规定》第二章第七条,党委(党组)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四同”规定要求在山东社科院创新工程中的已得到很好的实践。
王兴国讲到,学习《规定》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已日趋完善,如何落实好、贯彻好中央从严治党的各项政策、制度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点在基层;二是中央层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重顶层设计,而基层责任是具体的、微观的,这就要求基层党委(党组)要识别每一个关键的风险点,所以说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难点在基层;三是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在基层,普通老百姓更加注重发生在自己身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只有落实好基层层面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才能更好的推动从严治党工作的开展。人事处是山东社科院科研中心工作的服务部门,无论是责任,还是风险点都比较多,因此,要在调动干部积极性的同时,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人事处党支部党员纷纷表示,一要进一步加强《规定》学习,提升修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补足精神之钙;二要坚决贯彻落实院党委决策部署,时刻对标对表山东社科院党建优秀创新团队、文明创建优秀团队;三要注重严明纪律,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把人事处党支部班子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努力为实现建设一流新型智库的目标贡献力量。
(撰稿/高启亚 摄影/赵文鹏 编辑/张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