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环保公安开展联勤联动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13.08.2015  20:21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安厅和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山东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发挥公安、环保部门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河道水质和环境安全,8月11日鱼台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开展联勤联动,联合对辖区内的石粉清洗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两部门密切配合,对石粉清洗加工企业环评审批情况、生产工艺和生产状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对河道内的4家企业张贴封条,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进行拆除;对河道外2家企业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标准,对每家企业按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和调查取证,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双方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配合,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有效地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有力推进了环保公安联勤联动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打击各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确保全县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