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通报晨鸣纸业等企业废物污染调查情况
鲁网11月30日讯(山东商报记者王新超)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山东晨鸣纸业、华泰纸业、阳光纸业、博汇纸业等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问题。该报道称“相关部门涉嫌渎职”。对此,山东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派出督导组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督导。昨天,省环保厅就调查情况做出了通报。
据相关媒体报道,山东晨鸣纸业将塑料废料偷排到寿光农业品物流园北10公里路西和魏家庄村、S323省道南边等区域。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查,与晨鸣纸业集团曾签有造纸废渣处置协议的公司均具备处理资质。晨鸣纸业集团新闻纸车间产生的脱墨渣,由公司专门车辆进行运输至晨鸣自备热电厂和山东新力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日处理量约为500吨,处理台账齐全,未发现违规处置情况。
晨鸣纸业目前在寿光市境内有3处造纸废渣分拣点,所在位置不在蔬菜主产区,2014年12月前均已被寿光环保局责令关闭,只允许运出,不能再购进。其中,化龙镇魏家村东南窑坑内现场存放废渣约1000吨;S323省道南侧的化龙镇辛家村现场存放废渣约800吨;田柳镇的寿光市农产品物流园北10公里路西存放废塑料约15000吨。11月27日,当地环保部门对化龙镇、田柳镇的3处造纸废渣分拣点周边的6眼水井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经检测,6眼水井水质中PH值、氨氮、氰化物、六价铬、汞、铅等20种检测指标全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经与3公里之外的地下水水质相比,未出现变化。
【华泰纸业】填埋废渣违规已被挂牌督办
媒体报道:华泰纸业填埋到地下的废渣高达上千万吨,广饶县稻庄镇徐楼村、南孟村、城坞村深受其害反映强烈。
省环保厅:经查,2009年之前,华泰纸业将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堆存于位于广饶县大王镇潍高路以北、惠安路以东的废弃窑坑,临近徐楼村、南孟村、城坞村。因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环保部门于2013年5月对该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华泰纸业在环保部门的督导下按照督办要求进行了治理。2013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组织对填埋场挂牌治理工作进行了竣工验收,以环办函[2013]1595号文件解除了挂牌督办事项。
【博汇纸业】未见废塑料填埋 当地已通自来水
媒体报道:离博汇纸业不远的大王镇赵家村地下水遭到污染,只能到大队院内领水喝。
省环保厅:经查,博汇纸业公司废塑料回收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由桓台县环保局在2014年3月以桓环许字〔2014〕41号文批复,于2014年6月开始建设,11月份竣工。2014年11月12日经桓台县环保局同意进行试生产,其间因市场原因停产,2015年11月竣工验收。通过对该项目及分拣、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废塑料、脱墨污泥(该公司脱墨环节已停用,不产生脱墨污泥)被填埋、污染环境的情况。大王镇赵家村早已纳入当地政府实施的“村村通供水”工程,并于2012 年实现集中供水。
【世纪阳光纸业】擅自倾倒固体废物 已被顶格处罚10万元
媒体报道: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曾将固体废物偷排至昌乐县孤山西侧等几十个填埋坑内。
省环保厅:经查,2014年8月,昌乐县环保局在日常监察中发现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塑料片)擅自倾倒在孤山西侧废旧石坑内。昌乐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68条规定,顶格处罚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要求企业对倾倒固废的现场进行清理。省厅督导组现场检查时,原倾倒现场已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