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建立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淄博建设

15.12.2015  15:28

为加快推进生态淄博建设,全面落实区县政府环保主体责任,淄博市财政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建立实行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在处罚环保违法企业的同时,对企业所在地区县政府进行等额处罚,由市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体制结算,统筹用于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双罚”工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各区县政府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淄博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生态环保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利于督促全市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倒逼企业通过新上环保设备、技术改造等手段,使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减少环保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