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宣教中心与环保NGO进行工作交流

30.09.2014  16:53

  9月26日下午,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晶晶陪同斯科尔基金会(Skoll Foundation)项目官员苏珊﹒李 (Susie﹒lee)和绿行齐鲁行动研究中心郭永启等一行6人到省环保宣教中心进行工作交流。双方就山东环保信息发布与公众参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信息平台建设及后续合作坦诚交换意见,达成了共识。 

  交流会上,省环保宣教中心主任王必斗首先对环保NGO工作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山东环保工作情况。他指出,近年来山东省环保厅在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一是2014年3月以来,每月通过山东环境网站公布各市执行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情况汇总表,目前已有1609家企业公开了已完成和未完成的治污工程项目,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开展全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随手拍”和全省城市建成区烟(粉)尘污染“随手拍”活动,欢迎社会公众通过“随手拍”方式拍摄排污图片,向省环保厅举报。省环保厅按照“公众监督把阴暗面亮出来;政府部门顺应民意,认真整改;整治效果依然接受公众监督”的思路,实现了公众积极有序参与环保工作。三是将山东环境网站和政务微博打造成公众参与的有效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山东环境微博自2013年5月22日开通一年多来,与网民互动18万多次。2014年7月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联合新浪网发布的《2014年上半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中,@山东环境位列全国环保政务微博第七名。四是与新闻媒体建立了良好关系。山东省环保厅理解媒体,善待媒体,经常为媒体提供新闻素材,并适时组织曝光,促进了一批污染问题的解决。五是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组织公众到环保厅参加“环保开放日”活动,参观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实验室和“治用保”小流域综合治理科普基地,将公众请进来,宣传环保科普知识,同时把“环保开放日”作为一个环保部门与公众沟通交流的桥梁,听取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环保部门的工作。六是发布《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规范全省涉水企业排污口和设置环保监督牌等工作,要求企业公开排污口与采样点、生物指示池和排污口标志牌等,便于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外排废水和生物指示池运行情况。 

  与会的环保NGO对山东省环保厅勇于担当公众参与工作表示赞赏,认为其一些做法在全国也有开创意义,值得推广借鉴。双方同意在一些领域进行深入的合作,探索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有效形式,使其成为政民合力推进环境治理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