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环保局“三严”原则展开农村地区环境监察

09.11.2016  21:08
        为确保辖区农村环境安全,天桥区环保局采取“三严”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地区环境监察工作,对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积极效果。       一是严打十五小土小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在排查中对新发现和死灰复燃的十五小土小企业,严格执法,彻底取缔。       二是严查暗管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辖区内沟、坑、渠、闲置场地的巡查频次,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从严查处利用交通工具运输、倾倒废酸、废水等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是严防停产企业未经环保验收擅自复产。对停产企业由专人分包,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措施,督促认真进行整改,未验收前一律禁止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