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环保局“三到位”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

16.10.2014  13:03

  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7月13日,蓬莱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的通告》(蓬政发[2012]  33号),全面启动该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市环保局坚持“三到位”,推动机动车排气检测稳步推进。2014年以来,累计检测机动车25335辆,其中检测合格23707辆,合格率93.6%,发放绿标24446(含免检新车)、黄标3848枚。

  一是宣传政策到位。在该市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工作时,市环保局通过电视新闻、阳光政务广播、报纸答疑、手机短信、网站公示、答复网上民生等多种形式对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的相关政策和检测流程进行广泛宣传,印刷机动车排气检测宣传单在各村居、大型企业和居住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进行张贴,在全社会营造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 

  二是监督管理到位。为加强对环检机构的监管,蓬莱市环保局制订了《蓬莱市环保局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制度》,并派一名工作人员常驻尾气检测公司,负责对尾气检测合格车辆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和对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对环保标志建立了台帐管理制度,所有空白环保标志集中到环保局保管,驻站人员定期到环保局登记领取空白环保标志,每周核对环保标志发放情况,每日上报环检工作各项数据信息。同时,烟台市环保局机动车监控中心通过专网在线监控和不定期现场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环检机构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三是热情服务到位。要求检测机构窗口工作人员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展开有序、有效的工作,要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微笑服务,对待前来办理排气检测的群众要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热情周到。检测线上工作人员要规范引导,耐心解答车主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