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环保局“以法治思维”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15.06.2015  12:13
          2015年,随着新《环保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不但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的权力,也加大了对环境执法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近日,环保部《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出台更是进一步明确了在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槐荫区环保局“以法治思维”严格规范执法、公开公正执法、高效廉洁执法,通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了一支清正、廉洁、高效、阳光的环境执法队伍。       一、环境监察队伍现状及特点       截止2015年3月底,槐荫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共有人员24名。其中本科学历10人,占42%;大专学历12人,占50%;中专学历2人,占8%。35岁以下2人,占8%; 36岁至40岁8人,占33%;41岁至45岁11人,占46%;46岁以上3人,占13%。中共党员18人,民主党派3人,群众3人。环境监察队伍整体结构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学历层次以大专为主,整体文化水平不高;二是环保专业化人员缺乏,从事一线执法的职业化水平较低;三是队伍的年龄结构偏大。四是中共党员占绝大多数,是环境监察队伍的中坚力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注重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执法业务学习。组织“轮流讲业务”活动,针对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题讲座、业务交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监察等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在全市环保系统监察大比武活动中位居前列。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级以上环境监察业务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率及持证上岗率均达90%以上。三是坚持学法用法调研。组织进行学法用法调研,对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环保执法人员准确用法,规范执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在建立健全制度方面。建立健全了《监察大队廉政建设制度》、《槐荫环保110管理制度》等20余项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确保了各项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在强化执法监督方面。一是推行政务公开。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多渠道、多形式将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排污收费的项目、办事程序、服务电话等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局内,6名民主党派人士被聘为执法监督员,监督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社会,聘请了20名环保义务协查员,邀请他们全程参与并监督环保执法行动。二是坚持民主评议。开展企业评环保活动,积极、主动征求企业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经常性的沟通渠道,形成转变执法作风的长效机制。       在加强廉政建设方面。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制度。切实抓好环境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等建设,扎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严格监管,依法行政,改善环境质量。       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管理台帐,对79家省、市、区控重点排污企业实施环境监察。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针对废水、大气、危险废物及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环保专项行动8次,环境监察2000场次,对14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依法查处的2家非法电镀加工点以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对1家采用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强化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源头控制确保饮用水安全;开展了兴济河、腊山河、北太平河等河道的环境整治,小清河槐荫段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通过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狠抓工业废气排放、取缔燃煤炉具、餐饮油烟集中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大气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       (四)转变作风,立足民生,维护群众权益。       一是开展环保110社区行系列活动,变群众上访为环保下访,在多个社区和村居建立环保服务站,聘请义务监督员,将环境污染隐患消除在萌芽。二是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今年以来,认真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200余件,案件处理率、处结率、处理过程满意率均达到100%,处理结果满意率达99%,被省环保厅授予2013-2014年度全省环境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法治是纲,纲举目张。槐荫区环保局的环境监察工作将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推进作风转变,规范环境监管,强化打击力度,依法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切实提高全区环境监察职业化工作水平。       (一)增强法治意识。要求全体监察执法人员要进一步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树立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履行不到位,就是失职、渎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意识;执法者违法,就会受到严格追查的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环境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加强环境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疏忽大意的思想,制定详实的计划,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二)注重执法策略。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方法,更加注重采用“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直接曝光)及抽查方式。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坚持“三机制五结合”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机制,实行明查与暗查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和雨天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在环境监察过程中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督促整改到位。       (三)突出监管重点。环境违法者不仅存在于城郊结合部、农村这些较为偏僻的环境,在市区也在潜伏排污。环境监管对象复杂、发现难度大,需要解决的环境矛盾越来越多。槐荫区环保局将严格按照2015年监察计划的要求,对全区79家省、市、区控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同时,学会分析,做好排查,着眼于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重点、抓难点、抓热点,对污染源开展全面监察。重点对违规建设项目、“十五土小”、“新六小”企业、涉重、涉水、涉气及危废单位、放射源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等加强监管,依法行政。       (四)强化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监察队伍中共党员较多的优势,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队伍作风的转变和廉政建设的加强。一是改进作风,依法办事。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新《环保法》所规定的程序执法,时刻牢记法治这把双刃剑,不仅悬在环境违法者的头顶,也时刻悬在行政违法者的头上。二是廉洁奉公,严肃纪律。环境监察人员要严格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监察人员‘六不准’规定,树立廉洁意识,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遵守党规党纪,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加强纪律建设,对违反纪律的人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树立责任观念。该局将通过严格队伍管理、严明纪律监督、严肃责任追究,让每一名环境监察人员真正理解、准确把握责任义务、道德标准、行为准则,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真正把“责任”和“担当”镌刻在每名监察人员的脑海里,把“责任”和“担当”付诸在严格执法的实践活动中,把“责任”和“担当”反映在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上,通过一言一行树立环境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六)提高执法能力。能力建设永无止境,该局将注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环境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一是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按照环保部“十二五”期间《全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加强执法装备的应用、管理和维护,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逐步细化环境监察工作机制,形成一整套环境监察内部管理、外部执法的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环境监察工作机制,提高效率,促进环境执法更加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执法业务交流”活动,主动邀请专家授课,答疑解惑,促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