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环保局“六项措施”夯实环境信访工作

16.12.2016  20:08

  东明县环保局始终把环境信访工作当作重要大事来抓,通过 “六项措施”,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畅通12369环保热线,制定信访工作日常相关制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完善办案程序,建立环保信访案件档案。    

  二是规范环保信访工作。实施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局长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监察大队、环保所负责人为调处责任人,对重点、难点、热点投诉,由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层层分解任务,在全局形成齐抓共管环保信访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做好信访登记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文明、高效、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投诉人,对每一个投诉都认真登记,详细记录日期、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主要内容等,切实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四是及时交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对登记在案的信访案件,由局领导审阅后,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原则,对各类信访件严格按照规定移交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访案件转到责任人。 

  五是做好事后稳控。持环境信访“回访制度”, 坚持“件件有回音”,对已经结案的投诉,在一定时期内要定期回访,做到随时了解情况,及时妥善处理事态,防止出现重复访、越级访的情况。   

  六是做好归档工作。在信访案件进行回访之后,在及时将情况报送领导审阅的同时,及时总结归档,实行信访案卷专人负责制,确保信访件审理材料规范齐全,以备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