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环保局制定环境行政处罚工作规范

17.06.2016  10:02

  莒南县环保局日前印发了《环境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对环保行政处罚工作流程进行了进一步地细化规定。

  《环境行政处罚工作规范》结合日常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及倾向性问题对环保行政处罚工作各个阶段的时限、情形和注意事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并要求每个阶段的工作不超时、不滞后,相关人员要做好各阶段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工作依法依规执行。

  “如调查取证中遇到需要监测的项目,要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结果报告,并由监测单位盖章和监测人员签名。”该局法规科有关工作人员表示,除了明确规范之外,文件同时也对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说明,对各个阶段的注意事项明确规范,包括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方面,力求完善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