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环保局制定重点排污企业现场巡查制度

26.08.2015  12:37

  为强化排污企业监管,莱西市环保局根据《环境监察办法》(环保部令21号)、《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鲁环办[2014]45号)等规定制定了重点排污企业现场巡查制度,从辖区内排污企业挑选40重点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重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群众投诉举报强烈的污染源等内容。

  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巡查组,局领导与一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共同进行环境监察现场检查,体现了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的高度重视,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按不同程度实施现场处置、行政处罚、约谈主要负责人,直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等措施,以实际行动贯彻国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极大的鼓舞了一线执法人员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