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监测 确保环境安全

14.10.2014  11:35

  威海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监测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组织召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会议,组织召开部分重点企业环境保护专项会议。调度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2013年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上报市政府。

      二是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开展全市环境应急调研,制定《威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对全市78家环境风险企业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乳山市酸液泄漏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是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生产垃圾填埋场、核技术利用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开展市区涉重企业调查摸底,对19家涉重企业进行了2轮现场检查、暗查活动;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对大气排污企业、废水排放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信访案件及热点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整治破坏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对14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4家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

      四是开展重金属规划实施情况调度评估,完成2013年度重金属减排考核确认工作。

      五是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加强环保行政处罚,上半年立案5起,已下达处罚3起,结案2起。 

      六是组织开展“绿色护考”和“铁人三项”保障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七是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开展Ⅲ类以上放射源专项检查;处理一起因企业停产而多年未解决的1枚放射源的送贮,联系省厅为1 家企业收贮1枚放射源;按时完成应对东北地区辐射应急监测。

      八是加强监测工作。制定重点监控企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监测信息和企业自行检测信息公开。做好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河流、近岸海域、降水、噪声、重点污染源、入海排污口、土壤、辐射等常规监测工作。以崮山水库、米山水库两个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为监测对象,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开展生态遥感监测,完成了卫星遥感影像解译、野外核查及生态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