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环保局“十严打”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16.03.2015  15:05

  根据省环保厅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冠县环保局在对全县重点行业、企业摸底排查基础上,明确十项“严打”内容,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一是严打“十五小”、“新六小”非法生产偷排、偷放;二是严打超标排放污染物;三是严打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四是严打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非法生产排污;五是严打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六是严打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先行建设并非法投产经营;七是严打建设项目只进行环评审批、未办理竣工验收非法投产经营;八是严打不按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内容非法乱搭乱建;九是严打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十是严打破坏和损毁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

  为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在进出县城路口和重点路段悬挂“十严打”条幅标语,使企业悉数尽知生敬畏之心,并畅通来人、来电、来信、来访等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形成环境监管“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