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环保局大力开展“呵护碧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

26.07.2016  16:09

  金乡县环保局为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环境隐患,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呵护碧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

  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把全县划分为南部、中部、北部三个整治片区,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包保到人,采取量化考核,每周进行排名,每月工作成效后督查考核的工作模式。重点对污水处理厂、废气排放重点企业、涉重企业、危废产生(经营)单位、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业园区(集聚区)、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媒体曝光环境突出问题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该局将采取主动执法、督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通过主动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积极运用新环保法相关配套制度,对存在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从重打击;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即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