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对获得社会好评的环保微博给予奖励
28.03.2015 01:09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淄博市环保局为进一步拓宽环保部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适应新媒体发展形势,提高运用微博公开信息、引导舆论、服务社会的能力。淄博市环保局在总结“淄博环保”运行一年半来的实践和学习借鉴兄弟市微博使用管理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正式印发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微博工作体系管理办法》和《淄博市环保系统个人工作微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两个办法明确了市、区县两级环保微博的属性和定位,规范微博信息采编、审核、发布、舆情监控和引导流程。要求全市环保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开通个人工作微博,个人工作微博与政务微博建立互动关系,政务微博是个人工作微博发布信息、扩大影响的平台,个人工作微博是政务微博的信息来源和工作基础。建立微博奖励考核机制,对个人工作微博活跃度高,与市局、省厅政务微博互动频繁,社会效果好的个人工作微博,市局将给予通报表彰。个人工作微博在舆情处置中能正确引导舆论,发挥积极作用、收到明显效果、获得社会好评的,将给予300—1000元现金奖励。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8.03.2015 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