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环保局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

14.08.2015  17:40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县环保局近期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本次整治的目的是按照“摸清底数,搞明去向,规范贮存,合法处置,帐物相符,跟踪督查”的要求,排查整治危险废物隐患,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达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明晰、收集贮存规范、转移利用合法、台账资料齐全、管理手续完备。整治范围为本县行政辖区内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排查整治内容包括:一查产生转移是否明晰。做到三个查清楚:依据企业产品产量情况,查清楚危险废物产生的工段、种类和实际产生量,查清楚危险废物产生量与环评量之间的差额、原因、合理性和合法性,查清楚危险废物产生、合法转移和利用、贮存量的平衡情况(测算下、必要时称重)、合法转移的去向和用途。二查贮存堆放是否规范。做到三个规范:一是场所规范。危险废物须有专用的贮存设施、场所,地面及裙脚须防渗、防腐蚀、硬化,有泄漏液收集装置;二是贮存规范。分类收集、贮存,设有隔离间隔断,禁止混装、堆放在一起,禁止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须防风、防雨、防晒;不得超期贮存;须设置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三是标识规范。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标准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且记录齐全。 三查转移利用是否合法。做到“三个合法”:接受单位合法。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转移手续合法。依法办理转移审批手续,转移时进行网上报告,填写电子版转移联单。运输处置合法。包装、运输符合规范;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自行处置、利用的,手续须合法。四查台账资料是否齐全。做好“三本帐”:现场台账。危险废物产生车间和贮存仓库内均须有记载危险废物名称、数量、时间、特性、经手人、去向以及出入库情况的台账。申报台账。每月初及时将上月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贮存情况进行网上申报,及时上报季报、年报等各类报表。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贮存情况管理台账。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搞好一企一档。做到如实记载、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五查管理手续是否完备。做到三个完备:管理计划完备。须制定合理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上报局备案;应急预案完备。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局备案;延期手续完备。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需延期贮存的,须报环保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