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环保局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执法大排查活动

05.02.2015  11:13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环保执法工作,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全面排查整治环境污染问题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废水污染的环境违法犯罪问题,加强涉重金属排放行业企业监督检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金乡县环保局开展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执法大排查活动。 

  集中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整治活动。集中开展重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在建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自行开展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工业园区企业污染物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和水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恶意偷排、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 

  打击损毁、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人为原因造成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以及损毁、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包括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存储或数据处理程序、参数等进行删除、修改、增加,造成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传输设备进行破坏、外部干扰,影响自动监控数据(信号)正常输出、传输的;违反技术规范操作,通过在采样管线上加装稀释、吸附、吸收、过滤等装置或变更采样方式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采样的;破坏、损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及其它设备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