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环保局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宣传周”活动

28.05.2015  12:27

  郓城县环保局响应县委、县政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通知,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环保局决定于5月25日至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宣传周”活动,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是媒体宣传。通过县电台、电视台标题宣传、流动字幕的形式进行宣传《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二是县乡宣传。要以墙体标语、过街横幅、宣传车为主,在县城和乡政府重要障碍物位置设置大型醒目的墙体标语、独立喷绘标牌和过街横幅。

  三是督导宣传。成立三个督导小组,环保局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监察大队、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出动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到各乡镇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