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推动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平邑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是平台建设与制度落实相结合。推进行政审批平台建立,完善审批的人员及设施的配备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办事制度情况,依法行政、阳光审批情况及区域总量控制、源头控制情况等。二是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通过对审批上报的备案材料审查、存档资料审查、行政与非行政许可项目现场检查,督促审批部门和监察部门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行政与非行政许可。三是动态评估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成立考核小组对审批行政审批和监察情况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动态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审批程序合法性、审批时效性、资料归档规范性等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四是问题纠错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审批在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限期整改、纠正。审批工作人员违法审批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