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环保局改革创新迎接环境监察工作新挑战
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和新环保法的出台给环境监察执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蓬莱市环保局从建章立制入手,通过大胆改革创新迎接环境监察工作新挑战。
一是建立局长交办制度。每周召开局党组会探讨研究监察工作,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并形成局长交办事项,以书面形式交办给监察办公室和各中队。局党组不仅亲自抓部署,在抓落实上也是踏石留印,要求各部门每周对各项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由监察办公室进行汇总,一方面起到督促落实的作用,另一方面为下一步决策和部署打下基础。
二是建立定期总结交流制度。给每一个监察人员发工作笔记,要求监察人员在工作中形成随时记录的习惯,每周以科室为单位上报周工作总结,每月召开中层干部会进行总结交流,形成日记、周结、月交流的工作模式,在总结交流中促进学习思考,推进监察队伍业务能力提高。
三是建立监察手册制度。为提高监察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时的工作效率,要求各监察中队对重点监管企业逐家建立监察手册,手册中要全面涵盖生产产品、原辅材料、治污设施、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应急预案等环保相关信息,为现场检查过程中快速精准地发现问题打下基础。
四是建立问题台账销号制度。各监察中队将日常监察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同时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列入其中,根据台账定期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回查,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进行销号;对逾期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采取下一步处理措施,有效避免“重查不重改”的情况发生。
五是建立内部稽查制度。要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必须能够发现目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症结所在,然后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方能有针对性地作出改变和创新。蓬莱市环保局从这一思路出发建立了监察内部稽查制度,由监察办公室定期对各中队的监察工作情况进行稽查,通过现场检查、查看档案等方式,发现各中队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探索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的办法,在纠正一个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避免全队出现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