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保执法队伍积极推进环境执法信息公开

22.04.2015  17:29

  中国山东网4月22日讯 (记者 马文文 董理)22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正式发布实施。山东环保系统按照生态山东建设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各项要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记者获悉,山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3700余人,承担着4万家以上规模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平均每名执法人员要负责10余家,这还不包括未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的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各类“土小”企业、餐饮服务业等。同时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部为事业单位,有的还是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执法装备水平落后,现代化、信息化装备水平较低,执法车辆和执法服装得不到保障,普遍存在机构体系不健全、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和基础条件差、执法能力弱的问题,与其肩负的繁重执法任务不相称,这种矛盾在一些基层环保部门尤其突出。因此,环境监察队伍和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大力提升环境执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谢锋表示,下一步,省环保厅将新环保法纳入各级各类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普及新环保法知识。2017年底前对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坚决实行“零容忍”,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谢锋介绍说,组织做好环境保护大检查、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清查力度。严格落实《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后督察力度,坚决纠正整改不到位问题。

   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谢锋表示,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推进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稽查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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