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后环保部"约谈" 对象多为政府一把手
4月12日消息称,近期,环保部联系河北省政府,就“华北之肺”白洋淀的污染问题,已经约谈保定市政府,要求对白洋淀淀区开展污染整治,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限期通过验收。
同时,对辛集市、邯郸武安市、沧州沧县等多个长期存在环境问题的地方,河北省环保厅也约谈了当地政府的“一把手”,要求其签订限期整改责任书。
2015年1月1日,修订后的新《环保法》开始实施。这部被誉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律,正在环保部门密集的“约谈季”中发挥法律应有的强势作用。
1.密集
“环保部1月份检查时发现,新兴铸管有限公司脱硫历史数据弄虚作假,沧县忤龙乡废橡胶加工企业生产冒黑烟,对群众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说话的是河北省环保厅环监局总督察胡明,坐在他对面的,是河北省环保厅此次约谈的当地政府“一把手”,以及当地的环保部门负责人。在这次约谈会上,各地的违法违规细节被全面详实地披露出来,并交由媒体公开报道,不留情面地指出当地长期存在而未能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老大难”问题。
这样的场景也并非孤例。从2014年年底开始,环保部门就开始了针对一个地区政府的约谈。河南安阳、湖南衡阳、贵州六盘水、山东临沂、河北承德等地级市的“一把手”,都被环保部公开约谈过。
而像河北省这样,由省及以下环保部门进行的约谈,也在全国等地开展着。4月10日,福建宁德召开2015年首次环境保护约谈会议,通报4个县区市存在的问题,当场对问题企业下达处罚决定;而陕西环保厅则对全省29家污染物严重超标企业进行
约谈,在限期内整改不达标的,将按照新《环保法》,施行“按日计罚”。
在约谈现场,被点名的地方政府“一把手”大多神情凝重。面对镜头,河北省武安市市长魏雪生说:“诚恳接受省环保厅的约谈和批评。我们一定不讲客观理由,坚决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而被环保部约谈的山东省临沂市市长张术平则表示,接受这次约谈,“心情十分沉重”,但是“决心也是非常大的”,“我向你们表示,不会再有第二次约谈。”
“如果在限期内未能完成整改,环境管理混乱的,我们将进行‘区域限批’,不再审批其上马的新项目;同时,在党政干部的大考核中,环保和生态的考核占20%的权重,环保的考核如果不过关,可能会‘一票否决’。”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说。
2.强势
记者了解到,环保部门“约谈”的做法已经持续了10年之久,只不过过去约谈的多是问题企业等一个企业、一个事件。2014年5月,《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颁布,约谈的思路发生了变化。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指出,其实这种“约谈政府”的做法过去也一直存在,但过去大多数是约谈分管环保的行政副手,像现在这样直接约谈一个地区、约谈当地政府“一把手”的,确实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一个变化。
“新《环保法》规定,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直接负责。这已经表明,无论是在理念、认识上,还是在法律规定上,对环保,地方政府已经责无旁贷。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可以直接把责任交给地方政府,抓住要害,让他们再去管理问题企业,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抓住关键少数’。”夏光说。
事实上,在上述被约谈的河北多地,钢铁、皮革、火电等行业,恰恰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和主要产业,因此很多地方官员认为,迫于经济发展、就业等压力,环保经常“推不动”,或者不处在“优先考虑”的位置。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环保并不反对经济发展。‘强势环保’恰恰是在环保的同时,让当地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环境容量,实现更好的经济发展。”夏光说。(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记者 申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