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4年第2号)

04.09.2014  17:36

  按照省政府部署,省环保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旅游局等部门,对小清河流域内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滨州5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  

  附件:

      1.2013年度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实施情况考核结果 

  2.2013年度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实施情况汇总表 

  3.2013年度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项目分类完成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