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莱芜市反馈督察情况

06.06.2017  21:4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0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五组对莱芜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6月5日向莱芜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梅建华市长主持,孙义福组长通报督察意见,王良书记作表态发言。李峰副组长,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督察组有关人员;市委副书记李兴钰、市政协主席张作平等市几大班子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莱芜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力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莱芜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生态莱芜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环保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制定了《莱芜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等制度。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连续三年开展“环保百日攻坚”活动,实施“四控两提一平台”工程,2016年空气环境质量与2013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改善55.9%、20.4%、20.6%、29.1%,“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增加47天;三个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在稳定达到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均比规划目标提高一个水质类别。督察期间,莱芜市还出台了《大气污染治理十条》,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莱芜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群众投诉环境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6月2日,督察组交办的138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办结率88%,关停取缔非法企业68家,涉嫌拘留移送公安案件4件,立案处罚46件,罚款金额388.9568万元,约谈47人次,涉嫌行政拘留4人、问责5人。

  督察指出,莱芜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全市环境承载力低、产业结构重、大气等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一些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 莱芜市在工作部署方面,党委政府研究环保工作次数虽然逐年增加,但专题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仍然偏少。在推进落实方面,《莱芜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部分要求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工作职责不清,存在监管漏洞,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环保工作的合力没有形成,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工作压力传导不足,有层层减弱现象,不同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认识还有很大差距,有的部门对所承担的环境保护职责不清楚,存在不作为、推诿扯皮等现象。例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由于部门扯皮,总体进展缓慢;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治理不到位,建筑渣土和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存在监管空白,部分施工单位未落实“六个100%要求”。

  环保队伍能力建设薄弱,莱芜市环保监管力量总体偏弱,特别是基层监管能力严重不足,莱芜市4个功能区均未单独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2016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转方式、调结构任务艰巨,钢铁、能源、化工等产业占比大。产业布局不合理,仅在城区及周边分布的山钢集团莱芜钢铁分公司、泰山钢铁、九羊钢铁、华能莱芜电厂、华电国际莱芜电厂,煤炭消耗总量就占全市重点企业的9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占全市重点企业的75%以上。

  控制煤炭消费、完成去产能任务艰巨。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钢铁、能源等产业的产能进一步释放,大进大出的煤炭、矿石等原材料需求进一步增加,化解过剩产能压力较大。

  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一期焦化项目拒不执行莱城区环保局责令停产要求,且生产过程中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地面除尘站),焦炉部分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属于顶风而上,严重违法。

   三是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少、布局分散,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成本较高,有闲置情况。畜禽养殖业多数处于低端水平,禁养区内养殖户搬迁关闭工作进展缓慢。

   四是环境安全隐患较多。 多年来,由于没有统一规划布局,南部山区砂石开采企业多散乱,开采方式粗放,造成的山体生态损害十分严重,且物料和废矿石大量露天堆放,均未采取防尘抑尘和安全防控措施,有二次事故风险。黄标车拆解管理不到位,大量已报废黄标车未得到拆解,底数不清,去向不明。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有差距,乔店、大冶、杨家横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均不同程度存在村庄居民、畜禽养殖、花卉苗圃种植、小餐饮饭店等风险源。规划环评工作进展缓慢。“土小”企业取缔不到位,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督察要求,莱芜市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快推进莱芜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此次督察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的各类环境问题,对于督察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莱芜市委、市政府应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按有关规定向莱芜市委、市政府进行了移交。

山东省完成首批环保督察情况反馈工作
   中国山东网讯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官网上获悉,中国山东网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