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淄博市动员汇报会召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近日进驻淄博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3月24日,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召开,淄博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作动员讲话并汇报环保工作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周连华主持会议。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组长陈绍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绍民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李克强总理指出,要严格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切实提高监管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张高丽副总理对督察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姜异康书记强调,要认真做好环保督察工作,确保环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陈绍民强调,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这次进驻淄博市,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淄博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王浩表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对淄博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把脉会诊和有力推动。淄博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落实整改,进一步突破关键制约,全面提升淄博市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王浩要求,淄博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针对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做好情况汇报、条件保障、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所反映问题,要认真查办,一经核实、严肃追责,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成员,淄博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其他成员出席会议,淄博市人大和政协分管负责同志,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区县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进驻时间20天。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12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33-2808218,专门邮政信箱:淄博市第50号信箱,邮编:255095。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淄博市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和突出环境问题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