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完成情况
2018年3月2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管言明介绍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完成情况。
管言明首先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无私奉献。
管言明指出,2017年7月22日,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并印发《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后,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刘家义书记“聚焦问题抓要害,找准病根开药方”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各司其职,综合施策,强力攻坚,全省上下呈现出领导重视程度、政策投入力度、攻坚举措精度、责任落实硬度、合力攻坚强度前所未有的新特点。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区域推动省《攻坚方案》落地见效,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首战告捷。根据各市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报送数据和第三方评估情况,截至2017年底,省《攻坚方案》列出的4大类28大项55小项攻坚任务,除柴油车颗粒物捕集装置安装和检测两项任务因环保部不作强制量化考核要求而作出调整外,剩余53项目标任务总体完成,其中全面完成的50项,占94.34%,基本完成的3项,占5.66%。
一、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成效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57μg/m3,比国家下达任务降低了4μg/m3。2017年第四季度,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5.0 %、25.0 %、21.0 %、33.7 %、26.2 %、27.3 %、16.0 %;重污染天数同比分别下降66.7%、77.8%、75%、76.5%、80%、66.7%、55.6%。2017年全省完成关停淘汰落后煤电机组166.65万千瓦,清理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322.25万吨,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2706万吨的压煤任务。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57.04万户,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40.9万户改造任务。全省排查并完成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84960家。全省排查并淘汰燃煤小锅炉共计38953台。17市均按省《攻坚方案》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方案,7个传输通道城市均制定并发布了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铸造、医药等行业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并在采暖季严格落实。多部门联合开展对重型柴油车的综合执法检查,共出动警力59万余人次,查处“冒黑烟”交通违法8630起,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通违法12.6万余起;潍坊港、烟台港已分别按《攻坚方案》期限全面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改为LNG货车和铁路运输;7个传输通道城市和泰安、莱芜2市辖区内加油站已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达到省《攻坚方案》要求。
二是流域水污染反弹趋势得到遏制。 全省83个地表水断面中劣五类水体2个,劣五类水体比例2.4%,已达到省《攻坚方案》地表水劣五类水体比例控制在9.6%以内的年度目标。全省178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已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焦化、氮肥、造纸三大行业和原料药制造、制革、印染三大行业清洁化改造分别完成100%和92.3%,超额完成省《攻坚方案》完成率达到60%以上的要求。全省排查河湖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数量54531处并已全部完成整治。2017年底前需封堵的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2120个已全部完成;沿海7市共排查73个入海排污口,其中6个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均已取缔。全省198个黑臭水体中,整治完成率91.9%,完成了省《攻坚方案》“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的目标任务。2017年以来,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81.1万吨/日,升级改造城市污水处理设施91.5万吨/日,全省新增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31.9万吨/日。菏泽成武县东郊水厂等6个饮用水源地区划已获省政府批复。
三是一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得到集中解决。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各类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涉及自然保护区的15个市扎实开展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完成关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企业22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69.34万平方米,清理海上养殖1.6万亩;全省有2宗采矿权已解决与自然保护区重叠问题;有10宗探矿权通过缩减勘查区块面积退出了自然保护区;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723个突出问题中,已完成整改547个;环保部遥感监测通报的2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初步核实违法违规问题683个,已完成整改518个;全省45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按要求建立了管理机构,全部编制了总体规划,其中9个已获得批复。
四是全省环境执法攻坚持续加压形成震慑。 全省共建立一级网格17个(市级),二级网格182个(县级),三级网格2100余个(街办级),四级网格5万多个(村居级),全省配备专职网格员4800多人。自攻坚行动启动以来,省、市两级公安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已建设完成,17市全部设立公安环保联合执法办公室。办理阻扰环保执法、暴力抗法等案件35起。公安、环保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42次,共召开公安环保联席会议 258次;环保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制度。召开环保、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联席会议108次,共问责2223人;省、市、县三级均已建立公安环保案件移交制度,环保部门向公安部门共移交案件1160件,共行政拘留864人,追究刑事责任322人;共查办未批先建案件9204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739件,累计罚款10.91亿元。其中,查处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1个,查封扣押293家,限产停产400家。
二、省环保厅在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中的工作
省环保厅作为总牵头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攻坚方案》的总体要求,将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作为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高站位,勇担当,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迅速落实,推进攻坚责任传导到位。 成立了由分管厅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督导调度办公室”,抽调6名骨干集中办公,制定了12项工作制度,采取“四步”监管法落实责任,开展督导调度。厅党组及时听取汇报,研究症结,推进落实。
二是梳理问题,逐项逐条分解落实攻坚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环保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据《攻坚方案》梳理出的4大类28大项55小项环保攻坚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大格局。
三是强化调度,对重点环境突出问题实施督办。 按照“以天保周、以周保月”的攻坚调度要求,实施环保系统每日一调度;17市和22个相关部门(单位)每周一调度,对重点问题实施专题调度,每周汇总形成《攻坚行动专报》报省委省政府,累计编发25期。针对重点环境突出问题,先后以省环保督察办、省环保厅、省综治督导办三种督办形式,向相关市和部门(单位)下达33件督办单,督促重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强化汇总,定期分析攻坚任务进展。 先后5次召开厅党组会研究部署工作落实情况,2次向17市和22个牵头部门(单位)反馈攻坚进展并督促推进,5次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省委主要领导、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给予指示指导。
五是明查暗访,全面推进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多次组织并参与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开展的明查暗访,组织16个省相关部门(单位)成立9个专项督查组,对17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从2017年10月16日开始,省环保厅成立了17个省级督巡组,由厅级领导包市,处级干部带队,对全省17市进行5轮次督导检查,有力地推进了攻坚方案所列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六是注重实效,组织开展自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 按照攻坚行动总体安排,2017年底前组织17市和22个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了自查评估,并在攻坚期间按照任务和时间节点,采取政府购买方式,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市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攻坚方案》情况进行了评估。通过动态持续评估,推进了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新闻发布会上,管言明还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