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出台《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6.09.2015  21:43

  近年来,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增强环保部门铁腕治污手段,一系列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陆续公布施行。青岛市环保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扎实学习环保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制定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此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采取了执法实践与法律理论相结合的方式,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提出行政处罚裁量意见,政策法规部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罚则对裁量权的阶次划分、处罚的金额等细节进行了审核,有力保障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得以公正、公平地执行。 下一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将据此对违反《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