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

28.07.2017  14:42

      近日,省司法厅、省环境保护厅发布联合公告,宣布成立山东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这是我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标志着我省环境损害鉴定统一登记管理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为做好专家库组建工作,今年4月,省司法厅与省环保厅联合下发通知,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环境损害鉴定领域的专家。来自全省国土、林业、农业、海洋、水利、公安、环保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不同领域近300名专家教授提交入库申请。经过报名、初审、遴选等程序,最终确定邴欣等61名在我省环境保护领域有突出成绩的专家入选专家库,涵盖污染物性质鉴别、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环境经济、环境法等主要环境损害鉴定领域。
      根据专家库管理规定,入库专家的职责是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评审提供专家意见,参加相关技术培训,承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委托的其它工作。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综合专家评审意见,依法审批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大力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