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圆满完成2014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27.11.2014  11:11

  2014年,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坚持“立足本职、务求实效”的理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提升工作绩效,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改革创新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创新思路,提高科技执法水平,全力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积极与环保部环监局、省监察总队协调沟通,随时掌握上级最新工作动向和要求,借鉴先进地市建设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在全省率先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多措并举,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管理绩效,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自身环境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完成了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了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确定145家参评企业名单及所有参评企业的基础信息,收集整理了参评企业的各项环境绩效支撑材料,圆满完成上年度的环境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围绕环湾保护工作,实施综合整治行动。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提高工业废水污染源、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度。全面推进全市涉水排污口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流域专项执法整治工作、饮用水水源地集中检查工作和大沽河、墨水河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推进河道污染综合整治。严查直排海企业超标排污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污企业全部依法进行处理。

  三是提高工作绩效,实施环境监察专项稽查。按照《山东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并结合我市环境监察工作改革实际,将专项稽查工作范围扩展为八项,实现了由稽查工作带动环境监察工作方式的转变,对推动我市环境监察改革、规范环境执法工作程序起到了积极作用,采取的措施和做法受到国家环监局、省监察总队高度认可,多次推荐兄弟省、市参观学习我市的经验做法。

  四是借势用势,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勤联动,严打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与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密切配合,连续查处了7起严重污染环境案件,对责任人进行批捕或刑拘。建立了定期研判案情、定期联合突击检查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树立了环保部门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是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事项进行部署。开展重点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对全市152家国省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重点规范,组织国省控企业全部参加省厅规范化管理工作调度会和轮训。编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实用手册,对辖区环保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发放,起到有效指导作用。认真进行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对接收单位经营种类、数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转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