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通过环境保护部现场整体验收
2015年12月20日,山东省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现场整体验收,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获优秀。验收期间,环境保护部验收组听取了省环保厅关于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核查了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和省环境监控平台,审查了相关资料和档案,并抽查了淄博市及桓台县、济宁市及汶上县、泰安市及新泰市、临沂市及沂水县监测站,一致认为山东省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验收要求,建议通过整体验收。
2007年起,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等文件,在全国开展新一轮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我省高度重视,将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纳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十二五”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机构人员、监测经费、仪器设备、监测用房、业务能力和水平、质量管理等方面均有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环境监测以“服务政府监管、服务社会民生”为主线,以“监督监测、应急监测、质量管控”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开展全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进步,成功举办了全省监测技术、环境应急大比武,在环境保护部 “三五”人才评选中,尖端、一流人才数量列全国各省之首;狠抓能力建设不放松,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PM2.5监测,及时开展了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全省各级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配置水平大幅度提升,全面完成了各项环境监测任务,为环境监管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专家组建议,“十三五”期间,山东要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为纲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科研课题研究,提升环境监测综合能力,使山东环境监测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