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确定2016年为“环境监管效益提升年”

26.01.2016  15:11

  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完成乡镇环保机构设置,探索建立联动化、扁平化和统一化执法……今年,淄博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将2016年确定为“环境监管效益提升年”,向环境管理要效益,以严格执法求改善,通过规范、精细、严谨的环境管理,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加快环境质量改善步伐,实现生态淄博建设新突破。 

  2016年是“十三五” 规划的开局年,也是“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落实年,淄博市环保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六个干”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倒逼传导机制,强化地方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速推进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 

  全面落实环境监察执法的网格化管理,完成乡镇环保机构设置。探索建立联动化、扁平化和统一化执法,向管理要效益,以执法求改善。开展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监测,实行“精准”调控。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各项强力措施,对未完成治理任务、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停产治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措施。加大“刑责治污”力度,每月与公检法司召开联席会议,定期移交会商环境违法案件。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企业实行驻厂监管制度,精细化管控污染排放。与财政部门探索建立“双罚”制度,除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外,相应扣缴区县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