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及省控河流消除达标边缘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4月,省控重点河流COD平均浓度为24.6mg/L,同比基本持平;氨氮平均浓度为0.55mg/L,同比改善46.5%。全省四大流域氨氮平均浓度改善幅度均在35%以上,但受个别断面波动影响,淮河、半岛流域COD出现小幅上升。
全省17市中,COD平均浓度最低的是莱芜市,为13.4mg/L;最高的是潍坊市,为44.2mg/L。青岛、德州、日照、济南、东营、淄博、莱芜、聊城、临沂等9个市COD平均浓度同比改善,青岛市改善幅度最大,为41.2%;8个市同比恶化,潍坊市恶化幅度最大,为55.5%。氨氮平均浓度最低的是泰安市,为0.34mg/L;最高的是济南市,为1.73mg/L。聊城、青岛、枣庄、东营、滨州、威海、淄博、济宁、济南、德州、临沂、烟台、泰安、日照等14个市氨氮平均浓度同比改善,聊城市改善幅度最大,为89.4%;3个市同比恶化,莱芜市恶化幅度最大,为48.1%。
二、省控河流消除达标边缘断面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4月,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本月参与评价的100个省控断面中,除19个已断流或正在河道整治的河流(占19.0%)外,有7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五类标准,占72.0%;有9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总数的9.0%,较去年同期减少8个,与上月相比增加2个。17市中有5个市存在劣五类水体,其中滨州市3个,潍坊、东营各2个,济南、济宁1个。各市断面达标率情况见下表:
三、当前总体水环境形势及下步工作打算
从4月份省级监测数据看,全省水环境质量延续了持续改善的良好势头,尤其是氨氮平均浓度出现明显下降。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部分长期超标的断面,如小清河辛丰庄、溢洪河黄河路桥等已出现一定改善趋势,但劣五类断面总数并未减少,反而较上月有所增加。从省环保厅组织开展的“细排查、严整治”环保专项行动现场排查情况看,主要是由于个别地区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仍时有发生,环境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同时,部分地市污水直排或溢流、散户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导致断面水质出现波动。下一步,省环保厅将采取以下措施,督促各市继续加强流域治污工作力度: 一是 针对当前部分尚未稳定达标的河流断面进一步加强督导,对白浪河柳疃桥断面进行现场督察督办;对小清河辛丰庄断面及时跟进调度,实时掌握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对部分超标断面开展独立调查;对城区污水直排和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超标问题仍未解决、连续3个月超标的支脉河陈桥断面责任地区博兴县、高新区实施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二是 尽快汇总并下发全省“细排查、严整治”环保专项行动情况通报,针对发现的各类突出问题逐一提出督办要求,责成有关市采取强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并在全省流域治污工作年度会议上向各市作进一步强调,督促各市环保部门提高认识,深化治污工作水平。 三是 自今年6月1日起,将省控河流水质超过五类达标边缘断面控制要求(COD≤35mg/L、氨氮浓度≤1.8mg/L)的情况,纳入环境安全应急管理范围,督促各市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河流污染反弹及波动趋势,确保实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