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暨生态修复最新法律政策及实务研讨会在山东济南召开
9月23日至24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暨生态修复最新法律政策及实务研讨会在济南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山东省律师协会、济南市律师协会承办,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
全国人大法工委法案室主任翟勇,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闫景军,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山东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张传亭,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迟丽华,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等领导,全国律协环资委委员、省内律师代表200余人参加研讨会。
张学兵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全国律协环资委的活动这些年搞的非常好,每年都坚持召开一次年会,大家聚在一起就相关业务领域的专业问题进行研讨,可以达到提升我们专业技能的目的。今年大家在会议上交流探讨的常州毒地案件、腾格里沙漠污染案件等案件,可以统一我们对于业内敏感问题的认识,进而提升整个律师行业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执业水平。我们讲环境、资源、能源,其实这是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在行业领域的不断延伸,不断开拓,不断精耕细作的问题,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讲,律师的专业化,只有和行业的深入结合起来,才能够更好的成为专业化的律师。因此我们也特别希望全国律协环资委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通过大家在环资委的深耕细作,能够产生优秀的专业化律师,产生行业大家,使我们能够在环资能行业内更加有影响力,更加有话语权。
迟丽华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全国律协环资委2017年年会暨生态修复最新法律政策及实务研讨会选择在山东召开,是对山东律师界的厚爱,对山东省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全国律协环资委邀请了全国人大、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多位专家型领导及两位环境专业律师亲临授课,这对提升山东律师的环境法律服务业务能力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一直以来,山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积极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精神和要求,为律师从事环境、资源与能源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搭建了平台,研究制订《律师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操作指引》,联合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等部门积极培养了一批有志于从事环保法律业务的人才队伍,为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会议设置了主题报告与优秀论文分享两大板块。
在主题报告部分有10位专家做了报告、演讲。全国人大法工委法案室翟勇主任从制定的背景、起草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主要争议的问题四个方面就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工作做了报告。环保部环境监察局闫景军副局长从环境监察执法的发展阶段、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效果、环境行政执法的措施、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化等四个方面做了介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环境室副主任冯春涛以《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现状及若干法律问题思考》为题做了报告。此次年会邀请的技术专家,山西民基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凯富就《矿山采空区与火烧区综合治理》做了演讲。
来自全国律协环资委王霁虹、栾政明、赵光、王海军等委员,从生态修复相关PPP项目法律事务及案例分享、自然保护区与矿业权交叉法律政策问题研究、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公益诉讼案的法律思考、常州“毒地事件”诉讼案及政府收储土地的修复措施等做了主题报告。作为创新,胡玉来、张义平两位委员作为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与中石油公司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的代理律师,就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进行了精彩的模拟对抗。
研讨会评选出优秀论文12篇。与会委员和嘉宾分享案例,各抒己见,就生态修复最新法律政策及实务进行了深入、广泛的探讨和交流,对于加强律师业务交流,提升律师行业相关业务服务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