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理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学校章程(草案)

08.12.2014  12:28

近日,山东理工大学相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二届七次全委会议,听取了《山东理工大学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汇报,审议、审定、形成了《山东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

会议对章程制定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学校章程制定的方法、步骤和程序,严格遵照了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计划》等规定,既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明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传统、定位、目标和特色,明确了师生的主体地位和权利、义务,突出了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保护,合理界定了学校党委与行政、学术与行政、学校与学院等多重关系,具有总结经验、继承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鲜明特点。

会议指出,自2012年4月启动章程制定工作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成立了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先后开展了学习准备、文献研究、考察调研、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审议审定等各项工作,形成了山东理工大学章程,这是学校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理论成果,在学校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会议强调,章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强大学章程执行机制建设,切实发挥章程在学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的有效作用。一是要广泛宣传章程的内容、地位和作用,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自觉学习章程、贯彻章程、维护章程,在全校形成遵守章程、依法依章办事的新局面。二是要以章程为准则,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构建符合章程规定、符合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制度体系。三是要积极探索完善章程的执行与监督机制,通过章程的执行与监督,增强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

据了解,学校将于近日将《山东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以学校正式文件的形式报请山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山东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