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声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开创政法综治工作新局面
12月9日至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浙江调研。图为12月10日,郭声琨来到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调研。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12月9日至11日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自觉,担起政治责任,确保十九大精神在政法综治工作中落到实处,努力在新时代展现新形象、新作为。
郭声琨来到杭州互联网法院、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枫桥镇、赵家镇东溪村,与干部群众交流,了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法综治工作情况。得知网格员依托综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服务群众,平安志愿者参与治安巡逻、矛盾化解,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积极承接社区矫正、纠纷调解等社会治理工作,郭声琨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枫桥经验”50多年来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新时代,要把握好“枫桥经验”的精髓,传承好“枫桥经验”,同时,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郭声琨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理念、机制、方法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党建引领的要求,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为政法综治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根本保证。牢记人民是最好的老师、群众是最大的力量源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脚板+鼠标、面对面+键对键,把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发挥好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促进善治。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图:郝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