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全生产考核:淄博枣庄发生重大事故被“一票否决”
鲁网3月10日讯 记者3月10日从相关方面获悉,山东省政府已原则同意省政府安委会提交的2016年度17个市政府和35个省直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淄博、枣庄两市因发生重大事故,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35个省直部门考核均为优秀或良好等次。
2016年,山东省累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835起,死亡1755人,同比分别下降8.2%和3.7%,事故起数排名由全国第4位下降为第6位,死亡人数排名由第4位下降为第8位。
省政府安委会对17市政府的综合考评显示,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聊城、滨州、菏泽等12市得分均在900分以上(考核实行千分制),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潍坊、莱芜、德州等3市得分均在800分以上,被评定为良好等次;淄博、枣庄两市因发生重大事故,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据了解,2016年淄博、枣庄两市发生的重大事故均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2016年12月施行的《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市政府按不合格评定。按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相关资料显示,2016年8月11日,淄博市博山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安全事故。8时23分,在博山区省道S236线与北山路T形路口,一辆沿北山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拖拉机变形运输车先后冲撞沿博沂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三辆机动车,造成11死亡,21人受伤。今年1月5日,山东省安监局发布责任调查报告,16名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分,其中1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6年10月13日18点47分,在省道S352枣庄市峄城区境内65公里+748米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辆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9人当场死亡,另2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共计11人死亡。
2016年安全生产考核情况同时显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等33个省直单位得分均在90分以上(考核实行百分制),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得分在80分以上,被评定为良好等次。(据新锐大众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