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须先治水
山东采用经济、行政手段,调动公众参与,综合治理小清河
本报记者周雁凌 王学鹏报道 作为山东省的一条内河,小清河流经5市18个县(市、区),覆盖了全省9.6%的国土面积, 12%的人口,创造了全省16%的经济总量。
随着流域内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小清河污染日趋严重。为了改善小清河流域水质,山东省筹集资金4.28亿元,在小清河流域启动了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建立起各市横向补偿(赔偿)为主、省级财政引导的生态价值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各市治理积极性和主动性。自2013年以来,在流域内经济总量年均增长14.6%的背景下,河流水质实现了年均18%的持续改善,干流和主要支流在2010年底恢复了鱼类生长,水生态实现了重大转折。
为巩固流域治污成果,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2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新一轮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批复实施了《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明确治理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建设7大类1017个项目。同时,相继印发了《省级小清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为治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此外,开展城市(含县城)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排查整治和“随手拍”活动,是山东省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措施。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告诉记者:“2013年底,小清河流域内省政府第一批挂牌督办的113个和‘随手拍’活动发现的8个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已经全部完成治理。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又启动了第二批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将范围由原来省控重点河流一、二级支流,扩大至建成区所有河流。经核实,确定小清河流域内新发现污水直排口19个,目前都已明确相关整治责任单位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