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鹏飞:自觉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推动检察工作
9月29日下午,省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哲学用哲学”进行学习交流,深化认识,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指导检察工作实践的能力水平。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敬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杨增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连才等同志发言。
吴鹏飞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研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地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全省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学哲学用哲学的极端重要性,务求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
吴鹏飞同志要求,要找准新形势下学哲学用哲学的工作重点,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根本的政治纪律、最重要的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真正把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要坚持辩证分析的方法,增强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要坚持矛盾对立统一的观念,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提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福祉,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吴鹏飞同志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加自觉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思路措施。要始终做到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干检察,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统筹推进各项司法办案工作,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要把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按照“一切围绕十九大、一切服从十九大、一切捍卫十九大”的要求,集中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各项工作。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抓好“三项建设”,加强“六型”基层院建设,推动检察工作收获新的成果。
吴鹏飞同志指出,要把学哲学用哲学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和长期任务,营造学习哲学、研究哲学、运用哲学的浓厚氛围。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理论学习逐步深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要大力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有效举措,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