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济南市农业技术规范规程图的通知
29.01.2016 16:12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农机局、蔬菜技术服务中心、水产主管部门、高新区农服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15〕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着力实现农业生产“有标准可依”,解决标准制订与使用相脱节、“两张皮”的问题,市局将着力推广一批栽培面积较大、辐射带动效应良好、品牌引领效果明显,符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思路的农业技术规范规程图。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农机局、蔬菜技术服务中心、水产主管部门、高新区农服中心,局属有关单位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所推广的农业技术规范,原则上是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正式公布的; 2.所推广的农业技术规范是相关蔬菜标准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家庭农场及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三品”认证基地等经过应用,成效明显的; 3.省厅列入风险用药、我市列入重点作物品种的; 4.所申报技术规范依托的生产经营主体近两年内未出现农残超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申报材料 (一)提交材料 1. 济南市农业技术规范规程图推广申报表; 2.济南市农业技术规范原稿; 3.济南市农业技术规范规程图文字版; 4.济南市农业技术规范规程图样图(缩印); 5.济南市农业技术规范应用(效益)证明; 6.经过产品认证的提交证书复印件。 (二)规程图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家只能申报1项规程图的推广,市局“630工程”、“双推项目” 申报优先。 2.规程图规格为80cm×60cm或100cm×70cm,图文并茂,简明易懂等,右下方注明“济南市农业局编印”字样。 四、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技术规范规程图推广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汇总工作;局属单位可直接向市局质监处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市局质监处,同时上报电子版(有关申报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李世军 电话(传真):66609135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济南市农业技术规范规程图推广申报表 2.济南市农业技术规范规程图推广汇总表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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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29.01.2016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