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的通知

17.03.2015  10:54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的通知》(鲁建建函【2015】11号)要求,我办将在济南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A4纸打印,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于3月24日之前报市城乡建设委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园区建设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单位统一推荐上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卢建军  王凯

联系电话:61378885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4306号城建大厦3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的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6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产业

 

                                                                    现代化生产基地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决定组织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具备一定生产应用规模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企业,以生产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钢结构体系、轻钢结构体系和集成房屋技术体系构配件和整体厨卫、一体化装修等部品部件为重点,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平方米。

2.具有较强的技术集成、系列开发、工业化生产、市场开拓与集约化供应能力,自主研发或引进完善的技术产品成熟可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生产、检测设备配套齐全,工艺装备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有效运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具有良好的市场社会信誉。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经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核实后统一推荐上报。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申报表》(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厂房、库房、生产和检测设备清单,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生产经营现状与发展规划等);

4.在产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部品构件简介(包括产品种类、执行标准、生产规模、结构型式、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性能特点、技术创新点等);

5.产品检测报告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6.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工程应用证明材料。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生产基地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公布。

三、有关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初审推荐等工作,3月31日前请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A4纸打印,一式4份),与电子文档一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者一律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云,联系电话:0531-87087018,传真:8708085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申报表(省建设厅网站-建筑产业化专栏)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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