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办事流程方便企业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
鲁公通〔2016〕11号
各市公安局:
为向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精神和《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年第5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方便企业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
(一)对首次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的,免交下列材料 :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中的户口簿;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企业的验资证明;
4、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企业拟开展的移民业务项目简介及项目真实性查证办法说明。
(二)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申请资格重新认定的,简化、免交下列申请材料 :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企业章程和经营场所等没有发生变化的,由企业提交书面材料予以说明后可免交相关材料;
2、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拟开展中介活动的可行性报告,免交。
(三)对部分取消的申请材料,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
1、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户籍信息,由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登录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出入境管理部门公章后作为资格认定请示的附件报省公安厅;
2、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是否犯有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的问题,由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登录公安机关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出入境管理部门公章后作为资格认定请示的附件报省公安厅〔如信息系统显示犯有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的,应当与人民法院进一步核实是否被判处刑罚,核实情况作为资格认定请示的附件报省公安厅〕;
3、以申请资格认定企业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其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需要核实申请资格认定企业拟开展的移民项目真实性的,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可通过询问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
5、发现企业在申请资格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进一步优化备用金缴存办法
通过省公安厅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按照《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所在地设区市公安局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将备用金存入指定国有银行中该中介机构的委托账户。申请资格重新认定的企业,经设区市公安局核实其备用金没有动用或按规定动用后已补齐的,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即可,无需重新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
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在出入境接待大厅和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公布省厅编写的《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指南》和《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示范文本》(见附件),公开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的法规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申办程序、办理时限、示范文本、咨询和进度查询电话等,免费提供纸质或电子申请表格、示范文本,解答相关咨询。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附件:1、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指南
2、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示范文本
山东省公安厅
2016年1月15日
附件1
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指南
01 、申请事项名称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
02 、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年第412号令》;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5)《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年第59号令发布施行)。
03 、设立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2)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
(3)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出入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五名;主要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其中应当有具备专业资格的外语、法律、财会人员;
(4)已建立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员;
(5)与外国相关出入境服务机构已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直接签署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合作协议。
04 、申请资格认定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有关身份、资格证明;
(3)与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直接签署的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中、外文本),以及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签约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4)企业章程;
(5)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
(6)拟开展中介活动的可行性报告;
(7)营业执照。
05 、申请资格认定流程 :申办单位向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设区市公安局审核申请材料并实地查看申办单位经营场所→设区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写出请示→省公安厅作出审批决定并批复设区市公安局→对省公安厅批复同意的,设区市公安局通知申办单位缴存备用金并与设区市公安局、备用金监管银行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对省公安厅批复不同意的,退还申请材料并说明不批准的理由)→省公安厅收到《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后制发《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五年)→申办单位凭《营业执照》和《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开展因私出入境中介业务。
06 、资格认定审批时限: 自申办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至省公安厅作出审批决定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申办单位修正、补充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07 、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 免费
08 、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范围
为中国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办及相关服务。
09 、 备用金缴存数额及用途
按照《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具有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备用金,用于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赔偿及支付罚款、罚金。
10 、咨询和办理进度查询电话
·山东省公安厅:0531-85123560
·设区市公安局:登录 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查询
附件2
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示范文本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申请表
申办机构名称: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号
申办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1、申请书
济南市公安局: 我公司——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于×年×月在工商机关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万元,现有员工××人(其中,翻译×人,律师×人,财会人员×人)。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有越来越多的人士移居国外、探亲访友以及出国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约,上述人士需要专业化的出国中介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 为开展因私出入境中介业务,我公司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装修了经营场所,购置相关办公设备;招聘了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并进行了培训;建立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与×国××××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并签订了合作协议。总之,我公司已具备了设立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条件,特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 如申请获得批准,我公司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管。 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月××日 公司负责人(签名) |
注:申请书须由申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办机构公章
2、申办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
申办机构名称 (中、英文) | 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Jinan ××Overseas Service Co.Ltd. | |||||
通讯地址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号 邮编:250021 电话:0531-12345678 传真:0531-1234567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
申办机构法定代表人 | 此 处 粘 贴 本 人 一 寸 近 照 | |||||
姓名 | 出生日期 | 性别 | 学历 | 职务 | ||
李×基 | 1966.7 | 男 | 本科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码:37010319660722×××× | ||||||
家庭住址:济南市××小区×号楼×单元×室 | ||||||
户口所在地:济南市××历下区 | ||||||
履 历 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在××大学学习×专业; 1988年8月至2008年7月,在××公司工作,先后任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2008年7月至今,在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任法定代表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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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验法定代表人李×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李×基的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法定代表人李×基的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
[ 说明1] 法定代表人兼任中介机构负责人的,按照对中介机构负责人的要求交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中介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中介机 构名称 (中、英文) | 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Jina,n ××Overseas Service Co.Ltd. | |||||
通讯地址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号 邮编:250021 电话:0531-12345678 传真:0531-1234567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
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 | 此 处 粘 贴 本 人 一 寸 近 照 | |||||
姓名 | 出生日期 | 性别 | 学历 | 职务 | ||
王×丽 | 1972.5 | 女 | 本科 | 总经理 | ||
身份证号码:37010419720515×××× | ||||||
家庭住址:济南市××小区×号楼×单元×室 | ||||||
户口所在地:济南市天桥区 | ||||||
履 历 | ||||||
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在××大学学习×专业; 1994年8月至2010年7月,在××公司工作,先后任业务员、营销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2010年7月至今,在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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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学历 职务 备注 |
01、王×丽 1972年5月 女 本科 总经理 |
02、李×龙 1978年5月 男 本科 移民顾问 |
03、张×月 1982年8月 女 硕士 移民顾问 翻译 |
04、刘×芹 1986年8月 女 大专 财务人员 会计 |
05、王×强 1986年7月 男 硕士 法律顾问 律师 |
06 |
07 |
08 |
09 |
10 |
注: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具有外语、法律和财会专业资格的人员。
5、其他情况
中介机构必备 资金以及资信情况 | 资信良好。备有50万元人民币备用金,待通过 公安机关资格认定后存入备用金监管银行。 |
与中介机构签署合作意向书或交流协议的外国相关机构的名单 | 与加拿大××公司(英文名称: )签订了合作协议。 |
拟开展的中介 业务内容 | 为中国公民赴加拿大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 产和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 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办及相关服务。 |
主要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中介机构(盖章) 填表时间:2015年 12月8日
姓名 | 王×丽 | 性别 | 女 | 民族 | 汉族 | 一 寸 近 照 | |||
学历 | 本科 | 身份证号 | 37010419720515×××× | ||||||
任何职务 | 总经理 | 任职时间 | 2010年7月 | ||||||
前任姓名 | | 前任离职时间 |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186531077×× | |||||||
现住址 | 济南市××小区×号楼×单元×室 | ||||||||
学 习 经 历 | 起止时间 | 学校名称及专业 | |||||||
1990 .9月至1994.7 | ××大学,××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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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起止时间 | 单位名称 | 职务 | ||||||
1994 .8—2010.7 | ××××公司 | 副总经理 | |||||||
2010 .7至今 | 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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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主要工作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营销部经理、文案部经理、翻译、律师、财务人员等。 2、“任何职务”栏填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营销部经理、文案部经理、翻译、律师、财务之一;一人兼任多个职务的,填写多个职务。 3、首次申请资格认定的企业,“前任姓名”和“前任离职时间”栏填“无”;企业经营过程中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前任姓名”和“前任离职时间”栏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将此表报设区市公安局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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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验王×丽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按下列要求和顺序摆放:
·王×丽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王×丽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交验李×龙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将有关材料按下列要求和顺序摆放:
·李×龙的《主要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参照王×丽的《主要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
·李×龙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李×龙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主要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中介机构(盖章) 填表时间:2015年 12月8日
姓名 | 张×月 | 性别 | 女 | 民族 | 汉族 | 一 寸 近 照 | |||
学历 | 硕士 | 身份证号 | 37010219820816×××× | ||||||
任何职务 | 翻译 | 任职时间 | 2015年6月 | ||||||
前任姓名 | | 前任离职时间 | 年 月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139531099×× | |||||||
现住址 | 济南市××小区×号楼×单元×室 | ||||||||
学 习 经 历 | 起止时间 | 学校名称及专业 | |||||||
2000 .9月至2004.7 | ××大学 对外贸易专业(本科) | ||||||||
2004 .9月至2006.7 | 英国××大学 对外贸易专业(硕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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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起止时间 | 单位名称 | 职务 | ||||||
2006 .8—2011.8 | 英国××××公司 | 职员 | |||||||
2011 .8—2015.5 | 青岛××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翻译 | |||||||
2015.5至今 | 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 翻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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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主要工作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营销部经理、文案部经理、翻译、律师、财务人员等。 2、“任何职务”栏填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营销部经理、文案部经理、翻译、律师、财务之一;一人兼任多个职务的,填写多个职务。 3、首次申请资格认定的企业,“前任姓名”和“前任离职时间”栏填“无”;企业经营过程中翻译发生变动的,“前任姓名”和“前任离职时间”栏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将此表报设区市公安局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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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验张×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并将有关材料按下列要求和顺序摆放:
·张×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张×月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张×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
[ 说明2] 翻译的从业资格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具备从事翻译工作能力的证书(如,国家正规院校颁发的外语专业学历证书等)。
[ 说明3] 会计刘×芹、律师王×强的《主要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提交材料参照张×月的《主要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填写、提交。其中:
·会计的从业资格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律师的从业资格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合作协议书
甲方:加拿大××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号
电话:86-0531-12345678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开展为中国公民赴加拿大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服务并确保申请人的利益不受侵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三、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四、收费与退费
甲乙双方根据不同的移民项目,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所收费用按照X:X的比例进行分配。
(一)不予退费的情形包括:
(二)予以退费的情形包括: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合作中产生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合作期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或终止该协议。协议届满前×月,双方另行商定续约等问题。
七、协议的效力和解释
该协议一式×份,签约双方各执×份,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表述,两种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理解发生争议时,以中文版本进行解释。
甲方:加拿大××公司(盖章) 乙方:济南××出国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说明4] 上述《合作协议》应提交原件或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合作协议》之后依次摆放:
1、外文版本《合作协议》(提交原件或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对国外合作方合法性所作的认证材料(提交原件或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相关译文;
3、公司章程;
4、公司保证中介活动正常开展的规章制度;
5、公司拟开展中介活动的可行性报告;
6、公司的《营业执照》(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 说明5] 本示范文本旨在为企业准备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提供参考,文本中的内容均为示例,企业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准备、填写、提交。
[ 说明6] 本示范文本由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编制并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85123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