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5年度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审核报名工作结束

30.04.2015  22:40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临沂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法制办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报名工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报名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对执法证件有专门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外,市、县(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都应当申领由省政府统一制发的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作为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唯一合法有效的执法身份证明。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市或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二是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应当是国家公务员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中具备法定职责的工作人员。

本年度的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培训报名工作从3月25日开始,以县(区)和市直执法部门为单位进行。各县(区)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核和上报参训人员,杜绝合同制人员、临时借调人员等无正式编制人员和工勤人员进入行政执法队伍。

截止报名结束,全市共有6500余人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市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核,其中符合条件的有5400余人,其余1100余人不符合申领条件,全部予以驳回。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培训,并进行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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