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35万户“气代煤、电代煤”攻坚行动

01.10.2017  11:04

  采暖季雾霾高发季节来临之前,山东省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加快推进35万户“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未能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任务的地市和县区将被追责。

  记者从山东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山东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城市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根据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这7个城市在采暖季力争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

  加快推进清洁供暖工程是完成上述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山东省要求这7个城市在今年采暖季之前,分别至少完成5万户“气代煤、电代煤”任务,鼓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多地实施“气代煤、电代煤”计划。

  除对采购燃气供暖、用电供暖用户给予设备补贴外,山东还对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对燃气烘暖用户,给予相应的燃气补贴。

  山东省在明确任务的同时,也出台了严厉的追责措施,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市和县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力的相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编辑:李傲然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