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电动车抽查报告:四成样品把立管静负荷项目不达标

15.03.2015  14:10

   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越来越多,相关产品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也逐渐暴露。3·15来临之际,省消协发布了对17家企业17个品牌20个品种电动自行车的比较试验报告。结果显示,关乎安全的制动性能项目全部符合标准,但有40%样品把立管静负荷项目不符合标准,容易导致紧急制动时方向失控,还有25%样品不顾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提高车速。省消协提醒,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应掌握一定的电动自行车自检知识,并非价格越高质量越好。

  齐鲁晚报记者   马绍栋    抽查样品制动性能全部符合标准    为更好地引导电动自行车消费,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山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于2014年10月至12月期间,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样品由两家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济南市场随机采购,购买地点涵盖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零售门店、专卖店、超市等。   样品基本涵盖了消费者熟知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以及大众消费的主流品牌。为了区分比较,购买价格划分了三个区间:即,单辆车1500元以下的占25%,单辆车1500元至2000元的占55%,单辆车2000元以上的占20%。样品包括铅酸、锂电两个类别。产地涉及天津、江苏、山东、广东等省市,共计17家企业17个品牌20个品种。样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制动性能是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的重要指标,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此外,脚踏行驶能力、续行里程、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四个项目所有样品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厂家偷工减料,立管壁厚不达标    报告指出,把立管静负荷主要是考核把立管的强度。正常骑行时,把立管主要起到支撑人体上肢力量,控制方向的作用。国家标准规定在施加2 0 0 0N 的力,方向与把立管体的轴线成45度角,把立管不应断裂。如该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可能导致在紧急制动时,方向失控,骑行者失去平衡,容易酿成事故。本次比较试验共发现8个样品不符合标准,其中一款品牌为“宝悦”的无厂名样品实测值仅1416N,与国标相差甚远。另一款由天津飞鸽车业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鸽”牌样品实测值也仅1450N。此外,还包括阿米尼、富士达等厂商样品。   省消协人士表示,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部分厂商为了争夺市场通过偷工减料的方式降低成本,导致把立管壁厚不达标。   此外,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也是考核对整车电器安全保护的重要项目。一些不限流或限流值过大的产品可能导致整车线路过热而起火,危及骑行者安全。本次试验40%的样品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符合标准或未按要求标注。其中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TDR529Z”、“TDR441Z”型号样品,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TDR7037Z”型号等5家企业样品“未按标准要求标注欠压过流保护功能数值”。   四分之一的样品最高车速超标    最高车速是反映电动自行车骑行性能的主要指标,也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重要体现。按照国标,最高车速项目属于否决项目之一,国家标准规定该项指标应不大于20km/h。   而此次试验中25%的样品最高车速项目不符合标准。其中商标为“宝悦”未标注厂名和车型型号的样品该项指标检测值为30 . 7km/h,超过国家标准54 . 5%。在符合标准样品中,其中1个样品的检测值低于最大标准值45 . 5%,由于速度过低也不便于消费者使用。   对此报告指出,部分厂商为了增加产品宣传的噱头,不顾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提高车速,有的企业甚至承诺帮助拆除限速器,造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