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电视台被授予“优秀公益广告传播机构”

02.06.2017  20:52

  近日,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布了2016年度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评审结果,山东教育电视台被授予“优秀公益广告传播机构”,这是该台首次荣获本奖项。同时,由山东教育电视台选送的《国地税要合作》等2部公益广告作品被评为“山东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三类作品”。

  山东教育电视台始终坚持办台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高度重视公益广告创作与传播,积极传播文明进步正能量,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每年播出数千条各类公益广告,已连续2年在山东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评奖活动中获得相应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