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做个怪梦竟报警 110警力资源紧张请善待

20.04.2015  16:36
  本报4月19日讯(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涂玉龙) 如果你做了怪梦会怎么办?4月15日凌晨,一男子做了怪梦后居然选择报警,这让工作繁忙的110民警颇感无奈。

  接到这起奇怪报警的是兰山公安分局北京路派出所的民警。报警时间为4月15日凌晨1点53分,当时值班民警连续处理了几个警情,拖着疲惫的身体刚想休息一会,110指挥中心的警情指令就下达了。

  警情显示:有两个身穿制服的女子压在一个男子身上。这让从警多年的值班民警们吃惊不小,头回接到这类怪异的报警。不管怎么怀疑,民警还是决定前往调查处置。

  在北城新区一小区里,民警找到了报警男子的位置,此人住在小区的一楼,楼下还有一堆施工用的沙石,难道是有人踩着沙石翻窗入室作案?民警敲开房门,报警人是一个中年男子。

  看到民警到来,这个报警男子急忙道出了报警理由。他当时正在睡觉,突然感觉有两个女子来到他的家里,那两个女子身着制服,不由分说牢牢压在了他身上,他挣扎着爬起来后就掏出手机报了警。

  这应该是梦!民警一眼就瞅到这户人家安装了防盗窗,而窗户和门锁均完好无损。而该男子坚称自己一人在家没有安全感,非要让民警调查一下。

  民警既好气又无奈,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民警还是对这个男子的家进行了一番检查,发现他的屋内物品完好无损,门窗完好。询问中,该男子称自己独居,头晚喝了酒,民警只好直接指明:这是梦!不是警情。

  可男子依然称自己没有安全感,民警确认男子没有其他疾病,也不是恶意骚扰报警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返回。凌晨时分遇上这样无厘头的警情,让民警颇感无奈。

  记者了解到,2014年,全市各级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199万余个,其中无效报警电话161万余起,占全部报警电话的81%,无效报警极大地挤占了需要帮助的市民的时间。民警提醒,110警力资源紧张,还请市民多关爱110,让有限的警力真正投入到急需帮助的警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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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110接处警工作手册》的要求,110报警服务台接受报警范围是:(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紧急求助的范围是:(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二)老人、儿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公众生命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五)各种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险情,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六)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