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女子被纠缠出手相救 伤人后被判缓刑

12.12.2014  13:43

 深夜,若你看到陌生女士被人纠缠,是上前劝阻,还是报警,抑或是默默离开?

  35岁的牟强(化名)选择了“英雄救美”,还一拳将缠人的男子打倒在地,却不料致使对方成了植物人。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本欲做好事的牟强因处置不当,不仅要领受刑罚,还要面临数十万元的巨额赔偿。

  路遇女子被纠缠 他挥拳打人

  牟强是阆中人,一名大专毕业生。事情发生在今年2月25日凌晨。

  当日, 牟强下班回家路过阆中市古莲池街时,见一对陌生的中年男女在街头争吵,男子不时纠缠女子,让其坐自己的电瓶车,担心女子被欺负的牟强便在后面跟着。

  牟强事后得知,被纠缠的女子叫周颖(化名),喝完酒后,其朋友刘兴(化名)表示要骑电瓶车送其回家,但刘骑一会就要停下,想赶快回家的周颖便独自下车走路,期间刘拉扯周颖的手提包。

  当3人行至古莲池横街时,牟强上前对男子的行为进行指责,双方随后发生口角。之后,男子用脚踢牟强但未踢上,牟强便一拳将男子打倒在地。昨日,牟强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当时担心那个男的要调戏欺负女的。”

  之后发生的事情,是牟强万万没有想到的。


  对方成了植物人 自己获刑又赔钱

  当晚,周颖劝牟强离开后,见倒地的刘兴没有反应,随即拨打120。后经鉴定,刘兴因严重颅脑挫裂伤造成植物生存状态,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3月15日上午,阆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找到牟强。牟方才知道,他当晚一拳打倒的男子现在成了植物人。

  9月24日, 阆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牟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赔偿刘兴各项损失23万余元,同时赔偿后续护理费25万余元,从10月起到2024年9月止,每月支付护理费人民币2100元。

  “我确实没有钱,和妻子离婚后,一个人要抚养孩子、赡养父母,还有90岁高龄的奶奶”,牟强说:“我现在每天在外面打零工,一个月2000元左右,好的时候有3000元。没想到以为是见义勇为的事情,最后会出现这种结果。”成都商报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