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摸排农村留守儿童定期公布数据 决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
摘 要: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将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日前《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
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将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日前《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
各省份民政部定期公布留守儿童数据
昨天,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此次开展的摸底排查工作总体目标,就是全面、清晰地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并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效。据悉,由于儿童的留守状况及其基本信息是动态变化的,各省份和民政部将定期对外公布农村留守儿童的最新数据等相关信息。
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不满16岁留守儿童
民政部介绍,摸底排查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排查内容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人和本行政区域农村户籍人口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农村留守儿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
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同步开展摸排工作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同步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掌握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等基本情况,由县级民政部门统筹建立全县(市、区、旗)农村留守妇女、老人信息库,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摸底排查工作任务。
背景
“决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
“决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今年1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当天的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题,就是部署全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李克强指出,中国处在特殊发展时期,大量外出务工人员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特殊贡献,但也因多种复杂的现实原因,形成了数以千万计的留守儿童,这种现象短时期内恐怕难以消除。
“特别是个别极端事件的发生,严重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刺痛着人们的神经。必须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基层政府、村委会和学校等的安全管理、监督、教育等责任,切实把保护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责任落到实处。”他说。
李克强强调,全社会都要伸出援手,保障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要通过支持社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强制报告、干预、帮扶等机制,坚决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寄宿制学校等建设。
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链接
何谓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