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委托配送公告(2017年第5号)
11.04.2017 22:19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精神,现就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疫苗委托配送事项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高新区越达路1615号 | 瑞康医药(山东)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城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机场路7388号 | 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 山东 | 2017.12.31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1616号 | 瑞康医药(山东)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城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机场路7388号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山东 | 2017.12.31 |
科园信海(北京)医药用品贸易有限公司 | 北京市顺义区保汇一街7幢 | 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1号楼8-9层 | 人用狂犬病疫苗(鸡胚细胞) | 山东 | 2017.11.30 |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1.04.2017 22:19